生態環境保護是不可觸碰的紅線,誰破壞了生態、誰敷衍塞責,就要拿誰是問。而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利器,推動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已成為常態。在此背景下,如何提高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準性、實效性,激發各地抓落實的積極性、主動性,繼而提高環保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成為環保問責的關鍵。
案例:區級問責欠精準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編寫第二批執紀執法指導性案例,旨在指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準確把握指導性案例的精神要旨,精準執紀執法。
2021年指導性案例第5號案例中提到,某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A市開展環保督察期間,該市B區紀委監委根據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啟動問責調查,共處置問題線索20批90件,問責88人次。然而,省委巡視組在有關專項巡視中發現此次問責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是工作程序不規范。啟動問責調查程序環節,B區紀委監委違反規定,在未報請區委主要負責人批準的情況下,即對A市生態環境局B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某先行啟動問責調查。處理、處分過程中,B區紀委監委在給予相關人員處理、處分前,未按規定履行形成事實材料與其見面核對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的程序。
其次是責任劃分不精準。B區紀委監委在認定A市生態環境局B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某和A市生態環境局B分局時任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某2人責任時,籠統定性為“負有領導責任”,未結合各自的崗位職責,準確區分應負主要領導責任還是重要領導責任。
此外是問責簡單泛化。B區紀委監委在1個月內,對王某因同類事由“湊數式”先后給予6次問責,對在污染問題發生前即已在外脫產學習、并未實際協管相關工作的鄭某、李某、鄧某3人,僅依據各自崗位職責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案例公開材料中明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認識到,能否做到規范精準問責,考驗的是政治站位、工作作風和執紀執法能力,體現的是黨組織的權威和公信。
影響:失當問責傷人心
執紀之劍,不僅在于劍之鋒利,更須揮劍精準?!吨袊伯a黨問責條例》第十條指出,啟動問責調查,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責任分明、程序合規、處理恰當,防止問責不力或者問責泛化、簡單化。由此可見,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等問責失當行為,與防止問責不力同樣重要,不可偏廢。
記者梳理相關公開信息發現,因環境問題問責失當引發的社會討論近年來一直持續。失當緣由各不相同,而所處地域也涉及全國各地:
中部某地政府年初確定了污染減排的任務,但實施進度并不理想,原因是一些手續卡在相關部門,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生態環境部門干著急也沒辦法。當地政府問責生態環境部門,基層工作人員覺得把“板子”都打在生態環境部門身上“讓人覺得委屈”;
西部某省基層紀委根據9份信訪件對一生態環境局干部先后給予9次問責處理。其中,通報問責6次、誡勉問責1次、組織處理1次、黨內警告1次,這9份信訪件反映的均是該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和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問責事由均是履職和監管不到位;
東部某省生態環保督察組在地市開展督察工作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線索,將其移送給由該市紀委、組織部、環保局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然而,當該市紀委根據調查結果擬出問責決定后,督察組卻提出異議,認為該市紀委問責力度不夠,不像其他市都有立案情況,甚至要求該市紀委至少保證有1起立案……
諸多的失當問責,都有著以下特點:問責對象上,問下不問上,過多指向基層干部;問責程序上,求快不求準,隨意簡省調查流程;問責處理上,簡單粗暴,搞“一刀切”;問責效果上,只問責不管理,依賴問責推動工作。
實施問責本應用來督促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但在失當問責面前,問責偏離了制度安排的初衷,轉而成為環境問題整改的“萬用靈丹”,成為個別領導能力的遮羞布。而這導致的后果,一方面極大損害了問責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影響力,另一方面導致基層生態環保工作人員日常工作投鼠忌器,影響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改進:依規問責細核實
問責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程序。包括黨章、問責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在內的一系列黨內法規和監察法,都是確保精準問責需要遵循的“規矩”。
一方面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深入了解,仔細核實;另一方面要依據事實,嚴格依規依紀、嚴格程序要求、嚴格把握政策,既不能放過失職失責者,也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問責。
令人欣喜的是,從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措施正在逐步出臺,避免環保問責失當:
自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開始后,各批次督察進駐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均會專門致函督察對象,要求嚴禁“一刀切”“濫問責”。其中提到對發現涉嫌以問責代替整改,或問責走過場,以及問責泛化、簡單化的,督察組將會及時予以提醒,情節比較嚴重的,還將按有關程序報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
生態環境部2021年7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徐必久表示,為了更好地規范指導和促進督察對象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規定》正處于研究制定過程中,未來按程序報批同意后印發實施;
麗水市紀委監委出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麗水信訪件督辦和問責辦法》,在督辦問責中堅持“二嚴”(嚴肅認真,問責有方;嚴格精準,問責有度) 、“三不”(不放過,不擴大,不隨意)、“四堅持”(堅持嚴格把關,綜合協調;堅持嚴格標準,寬嚴相濟;堅持緊在頭上,邊改邊問;堅持及時報告,信息通暢)的原則。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發布第二批執紀執法指導性案例中要求,在開展問責工作時,一定要做到調查取證細之又細、定性處理慎之又慎、自我約束嚴之又嚴,防止出現問責不力或者問責泛化、簡單化等問題。環保問責也是如此,堅持依法依規問責,提升問責的政治性、精準性、有效性,切勿讓基層干部綁住手腳寒了心。